一、本會為鼓勵青年學子學習日本語文風氣,促進台日學術文化交流,特舉辦大學校院日語演講比賽。
二、主辦單位:台灣日本研究學會、中日文教基金會。協辦單位:中日學術研究基金會、亞太文經學術基金會指導單位:教育部、日本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
三、參宥比賽對象:全國大學校院大學部在校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曾在日?居住一年以上或未曾在國內外日本學校就讀一年以上或未曾獲得國內其他全國性日語演講比賽第三名以內或未曾於本會所舉辦本項演講比賽獲得第三名以內者。
四、本項比賽不限學系,分為初賽及決賽。
五、初賽演講題目自定,內容必須為參賽者自己的作品,以四分鐘為準,超過四分鐘或不足三分鐘者,將予以扣分。初賽時請以電腦打字稿紙繕寫「演講稿」並以錄音帶錄下報名者本人之演講內容,連同報名表於99年11月4日以前寄至本會(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2段60號8樓)參加初賽。稿紙?錄音帶請註明姓名、學校、系別、指 導教授及年級。
六、本會將於99?11月15日前將初賽結果以E-MAIL及信函個別通知初賽優勝者參加決賽,決賽名額原則為20名。
七、決賽日期訂於99年11月27日(星期六)上午舉行,地點擇定於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之1號國立台灣師範大學教育大樓二樓演講廳。
八、決賽演講方式:以抽選題演講為之,題目由主辦單位準備,比賽當天每位與賽者抽選乙題,並於15分鐘準備演講內容後出場比賽,演講時間限2分30秒至3分鐘,隨即由評審委員就演講內容發問。
九、決賽評分方式:演講之配分,內容佔40%?語言表達能力佔50%、儀態佔10%。演講時間2分30秒至3分鐘者不扣分,?僅達2分鐘以上至2分30秒以下者總分扣2分,未達2分鐘者總分扣5分,其扣分由工作人員負責之。
十、與賽者上台時不得攜帶講稿,不按出場序出場、叫號不到以自動棄權論。
十一、參加決賽者之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三萬元。
第二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二萬元。
第三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一萬元伍仟元。
第四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一萬元。
第五名:獎狀乙紙、獎金新台幣六仟元。
參賽者:獎狀及參賽紀念品。
※前項第一名至第五名可於2011?1月24日至1月31日期間,免費赴日本參與日本交流協會所舉辦「青少年招聘」活動。
十二、台灣日本研究學會聯絡處所:台北市大安區安和路二段60號8樓
聯絡人:劉修慈小姐 電話:(02)27042962
傳真:(02)27042963 電子信箱:jsat260@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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