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目 的:為加強推行傳統藝術教育,增進花燈創作與欣賞知能,再造並延續傳統民俗工藝,以達成全民參與寓教於樂的學習目的。

貳、 依 據:臺北市政府100年度施政計畫辦理。

參、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二、 承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教育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
三、 執行單位:
(一) 臺北市立興雅國民中學(報名送件及評審)
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168巷15號
電話:(02)2723-2771轉35或30
傳真:(02)2722-0432
(二) 臺北市立仁愛國民中學(表揚及經費核撥銷)
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4段130號
電話:(02)2325-5823轉103
傳真:(02)2754-1409

肆、 競賽主題:為配合「臺北燈節」活動整體活動氛圍,競賽主題計分為以下四大類:
一、值年生肖(兔):兔相關民俗神話或民間故事,古今中外各類童話、歷史神話及?言故事等,與生肖-兔相關者均屬之。
二、我的志願。
三、奇幻世界。
四、未來100年。
以上4項主題進行創意設計,展現2011臺北燈節學生燈區「新視覺 新世界—我的花燈設計大展」,並搭配時下大力倡導之「節能減碳」、「環保再利用」等概念訴求,由全國各地精英在燈座主題或燈具材料上展現巧思,以呈現燈座展示「新」風貌,及民俗文化薪傳教育成果。

伍、 競賽題材:參賽者自行創作(建議結合創新材質,如:陶燈、浮雕、LED等燈材或其他科技材質之創作,並請使用節能燈泡)。

陸、 參加對象:全國各級學校師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參加,歡迎全民按組別報名參賽。

玖、 報 名:

一、 報名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僑民及外僑學校師生均可按組別報名參加,並以學校、機關、團體名義報名參加。

二、 報名日期:
(一)大型燈座類:99年10 月25 日(週一)至 11 月 8 日(週一)止。
(二)主題合作類:99年11 月15 日(週一)至 11 月 29 日(週一)止。

相關檔案:「2011臺北燈節」全國各級學校花燈競賽.doc
相關連結:大華技術學院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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