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賽資格:
1. 創業團隊由各大專校院畢業生至少三人組成,其中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為近三學年度(應屆及前二學年度)畢業生,每人以參與一組團隊為限。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三學年度畢業者;
其相關資格如下:
(1) 創業團隊應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者。
(2) 團隊成員均應為本國籍人士,屬男性者,應役畢或免役。各成員於計畫期間應全職投入創業計畫。
2. 每組團隊最多10人。鼓勵跨校、跨系組隊參加。
3. 每一創業團隊至少需有一位老師協助輔導。
詳細資料與報名方式請參考 2011創業競賽報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anz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