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第一次組隊服務之團隊應與NGO組織或其他單位合作,最好是找尋在當地設有分處的國際組織,並且有曾參與國內外志願服務計畫的領隊老師隨同參與。出團隊員以學生為主,如與合作單位共同出隊,其成員勿列入計畫隊員名冊。

二、各志工團隊服務時間至少10天以上,且需詳實敘明服務內容。

三、申請補助金額未達10萬元者,由教育部循行政程序簽核。10萬元以上者,由教育部採集中方式審查,審查結果於5月31日前函覆。

四、計畫書、申請書、經費概算表等(如附檔)相關資料(一式5份)請於3月25日前交至學務處就服組。俾憑發文報部申請。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anz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