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一)改善技能、肯定身心障礙者之潛能。
(二)鼓身心障礙者與社會上的經濟活動。
(三)促進社會大眾瞭解身心障礙者之能。
(四)提倡國際友誼與技術交。
(五)督促各級政府重視身心障礙者的需要和權。
二、辦單位:
主辦單位:政院工委員會(中部辦公室)。
承辦單位:臺市政府工局。
執單位:臺市政府工局職業訓中心。
H辦單位:內政部、教育部、政院工委員會職業訓局暨各身心障礙者之團體、機構、學校及各縣市政府工(社會)處(局)。
三、競賽日期:99 11 月6 日報到、選手熟悉場地,7 日進競賽,8 日頒獎典。
四、競賽場地:臺市政府工局職業訓中心。
地 址:臺市士區士東301 號(02-28721940 轉207)。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anz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