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 的:為增進 大專校院學生彩墨創作的重視,開與 數位 科技結合之研究,培養學生 彩墨鑑賞能力及 推廣 大專校院彩墨創作 研究 ,特舉辦本項競賽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承辦單位: 台南 應用 科技大學 (原台南科技大學) 美術系
協辦單位: 台灣彩墨畫家聯盟 及國際彩墨畫家聯盟
三、參賽資格: 除社區大學(院)外,包括公、私立 大專校院日夜間部學生、進修推 廣部學生、五專院校日夜間後二年及研究。
(一)參賽作品須為 個人 近兩年內之 獨立 創作,每人限參賽壹件 。
(二) 有下列情況之作品,主辦單位得 逕行 取消其資格, 且三年內不得參 賽。
1. 抄襲 、臨摹冒名頂替 他人作品者。
2. 曾在公開徵件美展、比賽中得獎 或發表展覽過之作品(含連中部份)。 發表展覽過之作品(含連中部份)。
四、作品內容形式:
創意 表現彩墨精神 ,主題 內容自訂, 不限創作 應用 之工具 、數位 軟體 處理, 最後 以數位圖 檔格式 儲存作? 。
五、作品 規格:
60 ×60 cm 以內 之輸出 平面 作品 ,以珍珠板貼 裱完成 ;免裱框,須 附數位資料 光碟一份 。
※ 光碟內容: 光碟上須 標註 作品名 稱及者姓。
a.60 x60 cm 以內 /300 dpi /CMYK 色彩 /TIFF 格式 之原作 檔案 一份 。
b.JPEG 格式 /RGB 色彩 /300K 以內 之作品 縮圖 檔案一份 。
c.WORD 格式 (doc 或 docx ) 送件表 檔案一份
六、參賽方式:
(一) 送 件:
請至 台南 應用 科技大學 (原台南科技大學 )美術系 索取本簡章(含送件表), 索取本簡章(含送件表), 請 附書寫完整之回郵信封函索 ;或自 台南 應用 科技大學 (原台南科技大學 )所屬 網頁 (http://m ail .t ut.edu.tw/~tf0013 )下載。 下載。 下載。 於備齊相關文件後掛號 函寄: 71002 台 南縣永康市中正路 529 號 台南 應用 科技大學 科技大學 科技大學 科技大學 (原台南科技大學 )美術系 收。
(請注意下 列規定)
1.資料光碟( WORD 送件表 ,須 詳細填寫 、插 附圖片 1024x768 以上 )。
2.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予受理。
3.參賽作品原件由辦理單位製據簽收,退時憑領回。
4.評審結果由主辦單位公布並發函通知。
(二)評 審: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採資格審、初複等三階段,並由 評審委員 決選各獎項後由主辦單位核 各獎?後由主辦單位核 定。 評審時間: 99 年 11 月 17 日( 三)下午。
1.資格審:查如、料齊備與否作品式符合等。
2.初審 :由評委員 依評分 規範 決定作品是否入圍 ,並依照同意票數高低選出作品約 50 件,得由評審 委員 視報名 人數及 作品 素質而調整。
3.複審:針對入圍作品進行, 並依評 審標準進行比,評定得獎作品名次 。
(三) 展 覽:入選 (含) 以上之作品。
七、獎 勵:
(一)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 壹萬 元整、獎狀壹紙。
(二)第二名: 二名,獎金新台幣 伍仟元整、獎狀壹紙。
(三)第三 名:名,獎金新台幣 參仟元P、獎狀壹紙。
(四)優 選: 2至 6名,獎金新台幣 壹仟 元整、獎狀壹紙。
(五)佳 作:若干名,獎狀壹紙。
(六) 入 選:若干名,獎狀壹紙。
(七)以上得獎 (含入選 )者,各發給大 展專輯 壹份。
八、收件與退:
收件:列印送件表、輸出作品、光碟
日期:11月8日~11月15日止
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5點
地點:台南 應用 科技 大學 (原台南科 技大學 )美術系辦公室
未入選退件:11月22日~11月27日
展後退件:12月13日~12月17日
時間:上午9點至下午5點
地點:台南 應用 科技 大學 (原台南科 技大學 )美術系辦公室
備註:1.請依時逕至收件處辦理退件;逾期者由辦理單位逕行處理,作者不得有異議
2.委託退件者請自覓託運公司,並憑據辦理
九、展覽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 九年十 一月二十 九日(星期 一)至十 二月四日(星期 六)。
十、展覽地點: 台南 應用 科技大學 (原台南科技大學 )藝術 中心 ,
地址: 71002 台南縣永康市中正路 529 號。
十一、頒獎日期: 中華民國九十 九年十 一月二十 九日(星期 一)下午 3:00 。
十二、頒獎地點: 台南 應用 科技大學 (原台南科技大學 )藝術 中心 。
十三、權 責: (一)主辦單位對所有展出作品研究、攝影版宣傳及上網路等權利,者不得異議。
(二)入選以上作品,日後倘被查覺參賽資格不符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收回勵 (獎金、狀等),該作者並應負法律責任。 (獎金、狀等),該作者並應負法律責任。
(三)辦理單位對參展作品負保管責任,唯遇不可抗力事件致受損者在此限。
(四)凡送件參賽者於表上簽名蓋章後,視為同意遵守本簡各項規定。
十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修正補充之。
相關檔案:4200159041504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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