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99年度全國各級學校拔河樂趣化教學研習會實施計畫 一、依 據:教育部99年3月22日台體(三)字第0990045494號函辦理。 二、宗 旨:透過拔河運動樂趣化的教學,藉以提升研習學員對樂趣化教學概念與創新教學思考,並在多元校園體育裡,提升學生學習樂趣與學習效果並陶冶學生品德,促進學生健康體適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四、主辦單位:國立體育大學 五、協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學院 六、參加對象:凡中華民國臺、澎、金、馬地區各級學校之教師、教練、學生及體育行政人員,對樂趣化教學有興趣者,皆得報名參加。 七、研習時間:詳如附件 八、研習課程表:詳如附件 九、報名費:每人新台幣200元整。 十、報名、報到: (一)各單位報名研習人員請按報名梯次,於99年12月1日(北區)或99年12月8日前(中區)(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如附件)傳真後郵寄至國立體育大學體育推廣學系黃錫秋小姐收。 (二)報到: 1.參加學員,主辦單位將另以e-mail通知,並請至國立體育大學體育推廣學系http://dsp.ntsu.edu.tw/front/bin/home.phtml查閱相關訊息。 2.請各參加研習人員就各梯次辦理日期逕行前往報到,不另行通知。 十一、附則: (一)全程參與研習無缺席者,由主辦單位核發給研習證書。 (二)研習資料、午餐及餐點由主辦單位提供,參加研習人員請各所屬學校給予公假,並支付其交通差旅費用。 (三)中小學參加研習之教師,請各權責單位列入教師進修研習時數。 (四)參加研習人員,請著運動服裝,以利示範演練及實務操作課程之實施。 (五)本計畫報請教育部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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