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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96至98學年度(即指97年6月以後)畢業的大專畢業生參與企業實習方案

一、教育部自99年9月1日起,推動第2階段「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透過學校
  媒介96至98學年度大專畢業生至職場實習,由政府補助企業進用實習員每名每月新台幣
  1萬元就業實習補助,以期有效協助初出校門的大專畢業生即早進入職場。

二、第2階段補助對象:
  (一)98學年度應屆大專畢業生:適用第2階段,自99年9月1日受理申請起至100年5月
31日止。
  (二)96-97學年度大專畢業生:已參與第1階段之實習員至99年9月30日止;參與第2階
段之實習員自起始日(99年9月1日)起受理申請進用。第1階段與第2階段補助實習
員對象不能重複。

三、96學年度至98學年度(即指97年6月以後)畢業的大專畢業生(不含研究生)請於即日起至
  「教育部大專畢業生至企業實習資訊網(第二階段平台)」( http://968.lhu.edu.tw ),
   免費登錄申請。

四、預計於99年8月1日開始媒合作業,請大專畢業生屆時至資訊網查詢相關資料,正式實習
  期程自99年9月1日起至100年5月31日止,每名至多補助6個月。

五、本案諮詢專線:(02)8209-3888。
  電子信箱 968@mail.lhu.edu.tw
  相關網址 http://968.l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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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畢業生至企業職場實習方案」-第2階段已於99年7月15日起開放企業與實習員上網申請報名!!
    目前等待媒合名單 http://140.114.42.11/post/anno/second_alumni.html

目前合作企業名單 http://140.114.42.11/post/anno/second_company.html

※職缺查詢 http://140.114.42.11/post/anno/Want_Data.html
※實習機構媒合情形統計表

    聯絡信箱:career@my.nthu.edu.tw

    聯絡人:綜合學務組 黃小姐.張先生

    電 話:03-5712992. 03-5715131#34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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