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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 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傳 真:(02)33437894
聯絡人:陳昶霖、蕭文君
電 話:(02)77367913、7917
受文者:長庚大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12月30日
發文字號:臺環字第0990230190?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本部100年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公開徵求案即日起受理申請,請 貴單位逕上網或轉知所屬機關/團體線上申請,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本部98年12月23日台環字第0980212738C號令「本部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處理原則」修正部份規定辦理。
二、本案申請規定如下:
(一)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00年1月31日(一)下午5時止(以申請系統提交計畫時間為準,逾時、紙本寄送者不予受理)。
(二)申請對象:政府機關(本次不開放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其所轄單位)、國內大專院?政府立案之非營利性民間
團體或基金會,辦理環境教育相關活動或計畫者。
(三)計畫期程:計畫執行期間以100年3月1日~100年11月30日為主,須於同年12月30日前辦理結案。
(四)申請方式:採線上申請,請上「臺灣綠色學校網路夥伴」網站,點選「環境教育補助系統」填妥相關申請資料,網址:http://www.greenschool.moe.edu.tw。
三、本案係部分補助,申請時請詳閱申請系統公布之「教育部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處理原則」及相關規定。
第 1 頁共 2 頁
918542650
檔  號:
保存年限:
裝訂線
四、建請及早進行線上作業,避免接近截止時間網路擁塞影響申請權益。正本:內政部、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內政部營建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各社教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
副本: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秘書處、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生物多樣性組
電子公文
交 換 章
99/12/30
18:08:18
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單位主管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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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54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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