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候選路段標準
1.路段須已完工並開放通行使用。
2.每一候選路段之人行道長度須達100公尺以上,並且至少須包含2個街廓或3個路口。
3.騎樓、學校與公園退縮地及行人徒步區非屬本大獎評選範圍。
二、路段提報方式
本活動將於營建署網站(www.cpami.gov.tw)、台灣建築中心網站(www.tabc.org.tw)、活動網站(www.access.org.tw)等處公布活動及路段提報相關消息,一般民眾、團體與機關可透過電子郵件、郵寄或親送報名。
(一)提報對象:
1.民眾:提供路段基本資料(報名表)及相關佐證資料(現場照片,須自行拍攝或已取得版權),1人限提報1件。
2.機關(縣市政府):由本署函請各縣市政府提報路段參加(至少須3件)。
(二)提報方式說明:
1.依報名表中所列之項目填寫「2010馬路好行大獎」報名表,附上推薦之候選路段現場照片(填寫內容須完整,資料不全或錯誤將影響參與之權益),並簽署授權切結書。
2.提報路段之資料可以傳送至accessibility.tw@gmail.com,亦可採郵寄或親送至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0樓之1 「馬路好行大獎工作小組」收。
3.提報路段之資料經審核通過後將於活動網站www.access.org.tw公告。
(三)注意事項
1.提報日期為99年8月21日起至99年9月30日止。
2.完成提報一周後可上活動網站www.access.org.tw查詢是否完成推薦手續,或撥打活動專線02-8667-6398轉分機188確認。
3.同一路段如有不同民眾重複推薦,以完成推薦報名手續(報名資料齊備並通過審核)之時間為優先次序。

相關檔案:2010馬路好行.人行無障礙大?.pdf
相關連結:http://general.thit.edu.tw/files/13-1006-4842-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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